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2023年 第2号
经评估,《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8〕3号),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告。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