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与城乡环境整治,海安市确定每月17日为城市环境清洁日

作者:海安市物业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量:327

4月17日,以共同维护家园环境,共筑整洁文明城市---海安市城市环境清洁日启动仪式在海安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行。

本次活动由海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海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海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海安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海安市委社会工作部主办,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承办,活动现场有来自海安市物业行业协会成员单位代表、志愿者代表、环卫职工代表参加活动。现场还邀请了媒体、路长制单位及街道部分代表参加。本活动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打造干净清爽、舒适宜人的城市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美丽家园。海安市确定每月17日开展城市环境清洁日活动。

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加忠宣布全市城市环境清洁日启动仪式正式开始。海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单全等与会领导出席仪式,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许祥法致辞。

许祥法在致辞中表示,围绕“道路更干净、小区更宜居、窗口更宜人、空间更清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要减量、垃圾要分类、环境要清洁”的四项内容为重点,以“环境清洁、垃圾治理、社会参与”三项行动为支撑,形成长效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品质和市民满意度双提升。具体开展三个方面行动:(一)实施环境清洁行动,全面净化城市环境;(二)实施垃圾分类治理行动,提升垃圾污染防控水平;(三)实施社会参与行动,营造共享氛围。

副市长邓加忠讲话中表示:开展全市城市环境清洁行动就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是市政府基于净化城市环境、建设宜居家园的科学决策,更是人民群众的共同企盼。邓市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抓重点,把务求实效贯穿始终;二是重宣传,把群众参与贯穿始终;三是强统筹,把协同推进贯穿始终。邓市长最后要求: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认识、提高站位、深入推动,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行动范围,扎实开展好城市清洁日行动,努力为海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基础保障。

活动当天,志愿者代表向全市发出了精益求净 文明竞行倡议书。启动仪式后,参会“文明路段志愿者代表队”前往各自责任路段开展“垃圾捡拾行动”;“城管系统代表队”开展现场法制宣传、咨询、撤桶清洁、小区垃圾分类“国之大者”宣讲;“海安街道、立发办事处代表队”前往辖区背街里巷、住宅小区开展卫生大扫除和杂物清理;“物业协会成员单位代表队”前往清水园小区观摩公安、消防部门“僵尸车、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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