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家花园、竹韵花园等小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磋商公告

作者:协会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量:949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家花园、竹韵花园等小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磋商公告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开发区竹行星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江苏正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坤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江苏星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家花园、竹韵花园等小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家花园、竹韵花园等小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二、招标范围:世家花园、竹韵花园等小区消防设施维保,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三、最高控制价:877247.02元。具体小区控制价详见项目需求;

四、项目工期:一年,中标单位若在履行合同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通过的,下一年在不改变合同价的前提下可续签,本项目可续签二次。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资格,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6、投标人具备消防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http://www.ntwyxh.com/”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

(3)接收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花园社区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振兴东路25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无(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 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花园社区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振兴东路25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花园社区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振兴东路25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花园社区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振兴东路25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开发区竹行星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峰

电话:85912052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濠东路51号

联系人:朱劲夫   

联系电话:13912269719

邮  箱:1005186926@qq.com

十四、招标公告期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天”。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http://www.ntwyxh.com/”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终稿)招标文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家花园、竹韵花园等小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doc


 


Copyright © 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68490号-4  技术支持:南通文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