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瑞望府54号楼外立面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瑞望府54号楼外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受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瑞望府54号楼外立面维修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瑞望府54号楼外立面维修工程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人民币258476.83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8476.83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招标范围:景瑞望府54号楼外立面维修。
(2)工程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景瑞望府。
(3)资金来源:维修基金
(4)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报价。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至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领取招标资料。
3、方式:现场购买
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泽路景瑞望府 41 号楼二楼景瑞物业服务中心(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4、售价:300元/每位响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递交)
五、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泽路景瑞望府 41 号楼一楼大会议室(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六、成交方式
1、按项目成交,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服务质量相等的前提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有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投标单位随意、恶意报价,同产品前后报价不一致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经询价小组核实后作无效标处理。
七、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函须按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1.3.报价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署。报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1.4.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本次项目,最终依据工作内容进行结算工程单价,按照审定价结算。
1.5.投标报价中含有项目履约完成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1.6.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投标文件包括报价函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函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具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7、报价函。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递交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八、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 http://www.ntwyxh.com/) 发布招标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
(2)成交投标单位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1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因招标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招标人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联系人:张小江
电话:13773656830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濠东路51号
联系人:朱劲夫
联系电话:1391226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