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召开住宅小区项目管理服务处人员会议,要求各服务处对小区业主室内装修抓好源头管控,业主室内装修开工前,装修人需将装修方案、施工图纸等报物业服务处登记,提交《崇川区装饰装修工程登记表》,签署《安全承诺信息表》并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4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物业服务处登记后,向装修人出具《登记申请回执》,发放《安全风险告知书、《业主方、承建方、监管方基本职责清单》。管理处要坚持以人为本、源头管控、依法监管,不断提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各住宅服务项目管理处要建立门岗管控、巡查发现机制,小区门岗严格管控装修人员、材料 ,在服务处完成申报登记并出具《登记申请回执》的,门岗人员对装修人员进行登记,对装修材料核查后予以放行(装修工具、装饰材料中出现涉及违规改造、拆改的不予放行)各服务管理处对已经在物业登记的装修房屋每日开展巡查,并形成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劝说、制止,并建立专项台帐。劝说、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社区、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