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和常态机制刻不容缓
黄蕾 陈德豪
面对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的全面爆发,大量物业服务企业坚守一线岗位并积极投入防控,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基层社区公共卫生供给和应急管理力量的不足,对控制疫情蔓延、促进社会(社区)稳定、维护人民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节后各行各业逐步复工,疫情防控的重点已逐步由居住区域拓展到写字楼、商业场所、政府机关、银行、学校等社会各个角落。无论是2003年的SARS应对,还是近二十多天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的防控,物业服务企业和人员成为全社会疫情防控的一股重要中坚力量,不可或缺,并且这种状态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有必要从全局的角度考虑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疫情统一防控体系,成为常态机制,在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更加高效、及时协同推进社区疫情防控。
当前,面对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大规模爆发的重大疫情,物业服务企业在应对能力、资源筹集和工作身份等方面面临诸多困境。具体表现为:
第一,疫情防控大幅增加了物业区域入口检查程序和公共区域的保洁消毒频次,物业服务企业严重缺乏防疫物资。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不得不向全国各省市兄弟协会发出紧急协助呼吁,以某物业公司为例,每天至少需要对室外公共区域及单元大堂、地下车库消毒2次/天,按照这个频率,一个20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1天至少需要3-5斤75%的酒精。此外,每日还需要消耗大量口罩,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只能让员工延长口罩使用期限。而以上防疫易耗品并不属于物业管理常用物资,也未列入常规物业服务成本核算,尤其在政府统一调配防疫资源时,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享有稳定有效的防疫物资调配渠道,无法保障一线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疫工作的效果。
第二,病毒通过飞沫、接触等渠道传播,给物业管理带来严峻挑战。例如,为避免业主因接触电梯按钮而感染,有的企业在电梯中放置抽纸,有的企业在按钮上贴保护膜且每天更换,还有的企业在电梯中放置牙签,不一而足。但是,这些方法是否有效?会不会带来其他隐患?急需卫生疾控部门专业规范的指引。
第三,物业服务企业经常要接受来自各方面的工作调配,工作边界模糊。《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目前,限于街道和社区人手有限,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大量政府和社区委派的通知张贴、人员排查、车辆记录、体温测量、规劝佩戴口罩、疑似病例隔离服务、暂时封闭出入口并实行封闭式管理等工作,但是,这类工作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难免遭遇“不听劝阻”、“质疑是否有权、合法”等问题,甚至引发矛盾冲突。在此非常时期,企业行为如何能够“师出有名”,既需要物业管理行业组织给出工作指引,更需要政府对非常时期的企业行为予以明文约定或授权。
与此同时,作为涉及民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生存、运营也正在遭遇各种复杂、不确定的风险。第一,值班人员面临巨大感染风险。例如,门岗人员需要协助测量体温,必须近距离面对大量业主与访客,一个800户的小区只要有十分之一的人员或车辆出行,一天至少与160人次近距离产生联系。而且,过节期间出于管制的需要,不少物业项目还减少了出入口,进一步增加了门岗的检测压力;此外,在正常运营活动中,物业人员还需要频繁与环卫、社区、街道人员协调互动,参与对居家隔离人员的服务,进一步增大了感染风险。第二,物业人员大多集体吃、住在项目附近,容易造成交叉感染。为了确保更好地提供服务,企业大多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客服人员在项目附近集中居住并且提供相应餐食,这样,就存在项目人员交叉感染的可能,一旦值班人员感染,反过来又可能感染服务对象。第三,物业管理尚未被列入“复工行业”,人力缺口较大,且存在中小企业弃盘的可能性,造成更大的社会治理风险。
鉴于以上分析,强烈呼吁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行业在疫情防控和社区治理方面的重要价值和突出贡献,将物业管理纳入疫情防控体系并且建立协同防范的常态机制。为此,提出五项建议如下:
第一,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疫情防控指导、培训与协调,出台相应法规或政策,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与权力。
第二,卫生防疫部门以当地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为入口,进行及时、准确的卫生防疫指导,制定分类卫生防疫防控标准,明确关键岗位如门岗、接待岗等岗位的工作程序、要求与自身安全防护规范。
第三,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门岗等关键岗位人员免费提供疫情防控物资,并且参考其他岗位防疫人员的标准提供相应补贴。
第四,政府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物业管理主体提供统一定价的防疫物资采购渠道,以行业协会或社区(自治项目、社区托管的项目)为入口进行统一采购,或纳入直接配送体系。
第五,在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期后一定时间内,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这既是对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进行疫情防控的激励措施,也能够有效防止部分中小企业因经营不善弃盘引发更大的疫情与社会慌乱。
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街道、社区与物业管理行业的实时信息沟通平台。
行业协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防疫标准提供服务并且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每日向业主和使用人发布物业管理疫情防疫日报,减少不必要的心理恐慌。在本文成文之时,全国多地都已开始严格实行住宅区域的封闭式管理,南京市发文明确“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从国家社区卫生公共防御战略的整体布局看,作为社会网络末端的物业管理防控到位,能为城乡家园建构最后一道有效的物理与心理防线,意义重大,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本文作者陈德豪,教授,广州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蕾,副教授,长沙学院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来自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