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指导意见》(通治违办发【2020】2号,文件附后)。在坚决遏制新增违建,推进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体系中,市构建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前哨发现机制。为提高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小区的环境质量,提高业主的满意度,现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通治违办2号文件”,深刻理解文件精神,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并在所辖小区进行宣传。
二、根据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善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建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
三、建立四项巡查管控制度:一是建立施工材料机械出入登记制度;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发现制度;三是建立及时劝阻报告制度;四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
四、各住宅小区都要有专人负责,各项制度都要建立专门的台账资料,做到责任有人落实,落实有据可查。确保做到发现违建行为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上报。
五、政府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将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运用政府采购、金融信贷、信用评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对在违建治理工作中严重失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严格追责、惩戒。
六、对凡被政府部门追责、惩戒的单位,协会将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通治违“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0年6月5日
附:通治违“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通治违办发〔2020〕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
重心前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推进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破解当前违建治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市委徐惠民书记最新批示要求,结合市区实际,我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
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破解当前违建治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市委徐惠民书记最新批示要求,结合市区实际,现就加强市区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违建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以坚决遏制新增违建为基础,以加快消化存量违建为重点,完善政府抓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失信惩戒、法治保障的违建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违建治理社会化、精准化、法治化工作水平。
二、目标原则
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全面清理存量违建。通过推进违建治理重心前置,建立联防联控、共治共享的违建治理格局,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较为成熟完善的违建治理新体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谋划。加强党对违建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基层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和造福居民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使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聚焦违建治理中的痼疾顽症,强化工作举措,提升治理成效。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升居民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建立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的长效治理机制。
(四)坚持联防联控、共治共享。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单位、自治组织等支持配合,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合力。紧紧依靠群众,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
三、任务要求
(一)激发“前哨”的内生动力
构建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前哨发现机制,实现关口前置。
1. 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关口前置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一是完善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建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以及相应的责任和后果;二是严格巡查管控。建立施工材料机械出入登记制度、日常巡查发现制度和及时劝阻报告制度。门岗要加强对进出装修材料及工具的登记,杜绝大型机械和规模施工材料出入;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巡查,发现违建行为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并将巡查情况做好相应记录。三是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运用政府采购、金融信贷、信用评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倒逼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协同单位: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 发挥装饰装修企业守规自律作用。装饰装修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是违建产生的重要源头,是违建的具体实施者,必须严格守规自律。一是增强守规意识。装饰装修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对有违建念头的业主做好说服劝导工作,拒绝向其提供违建相关服务。二是加强行业监管。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要建立行业约束机制和措施,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的行业监管。对实施违建行为的装饰装修企业,由行业协会纳入行业信用管理,从而推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协同单位: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发挥市民群众协同监督作用。一是增强参与自觉。引导市民群众树立“南通是我家”共同参与意识,在杜绝自身违建的同时,主动为违建治理出点子、想办法,及时举报身边的违建行为。二是建立共同准则。根据市区各小区实际和业主关切,发动小区全体业主参与制定、积极践行小区业主公约,作出无违建承诺,引导业主在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言行举止等方面形成一整套行为规范,凝聚居民共识,培育小区精神,寻求违建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三是积极发挥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发挥榜样力量,营造向上向善、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小区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协同单位:市城管局)
(二)构建协同联动的强大合力
街镇、社区以及综合执法部门作为违建治理的主体力量,要协同联动、条块结合,对新增违建“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对存量违建实行点面结合,减量销号。
1.明确街镇的责任。街镇承担违建治理属地管理责任,要统筹协调好本辖区违建治理工作。一是牵头抓总。街镇要成立违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违建治理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结合上级部署和具体实际制定辖区违建治理工作年度计划,牵头推动辖区违建治理工作。二是及时调度。建立完善街镇违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违建治理的具体工作,研究解决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加强保障。为社区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违建治理工作提供全面支持,将相关经费纳入街镇预算。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协同单位:市城管局)
2.明确社区的责任。社区对辖区违建治理工作参与具体协调、监管、实施。一是直接管辖。社区对所辖区域进行直接管辖,定期分析布置辖区违建治理工作,畅通与街镇、综合执法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渠道。二是日常监管。建立小区违建治理“网格员制”,联合做好常态化巡查,发现违建苗头及时进行劝阻、制止。三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物业企业负责人、楼道理事长等开展违建治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培训。听取违建治理方面的建议,提高区域“微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协同单位:市城管局)
3.明确综合执法部门的责任。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工作指导、执法保障和推动落实责任。一是厘清职责。综合执法部门要找准开展违建治理的着力点、结合点,理清权责的模糊点、交叉点,建立违建治理责任清单,建立执法部门与社区、物业的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对接。二是人员下沉。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实行科学化配置、扁平化管理、职业化考评,在事务上实行清单化定责、网格化管理、便民化服务。执法人员信息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三是严格执法。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不履行或履行违建管控责任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实施违建的装饰装修企业,并纳入违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四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的违建当事人,及时抄告所属组织部门和同级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同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及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保障。完善违建治理制度体系,理顺违建治理工作体制,理清违建治理权责边界,制定违建治理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健全奖优罚劣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各责任主体在推进违建治理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二)引导公众参与。运用多种方式促进居民日常交流、开展协商活动、履行民主监督、组织邻里互助等。构建小区违建动态基础数据库,推动无违小区(社区)建设。
(三)建立激励机制。建立违建治理工作正向激励机制,适时组织评先评优,结合多种形式、采取多种路径对违建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奖励,积极调动各方参与违建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违建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设立违建曝光平台,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防违治违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问责。有关责任主体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市区长效管理评价体系,对履职不到位、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