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中港翡翠城20号楼1单元西梯更换曳引钢带项目 招标公告

作者:协会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量:1257

中港中港翡翠城20号楼1单元西梯更换曳引钢带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就中港翡翠城20号楼1单元西梯更换曳引钢带项目实施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港翡翠城20号楼1单元西梯更换曳引钢带项目

项目编号:NTFCC2022001

二、工程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2344.36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2344.3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四、报价须知

4.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4.1.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4.2.2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电梯专业人员,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未按以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废标处理。

4.2.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招标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招标结束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  3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2022923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中港翡翠城7号楼物业办公室三楼。

六、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

成交方式: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通知

招标结果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与招标单位联系领取。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维修资金拨付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注明:最终数量按实际结算)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九、费用

招标文件费售价:300元/每位响应供应商。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 元整(不含评标费,评委费按实结算).

十、联系人: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751306662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港翡翠城

代理公司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1226971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南通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港翡翠城分公司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中港翡翠城20号楼1单元西梯更换曳引钢带

序号

名称

型号

电梯(台数)

总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曳引钢带

GSB43KN

1.00

820.00



2

导向轮


1.00

4.00



3

补偿链

全塑6MM

1.00

120.00



4

合计






备注:以上报价含安装、调试费用及税金(增值税13%)。


注:本项目审计费用5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审计单位(本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取)。

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安装施工及验收标准:按照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执行。

质保期:质保期限和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至少5年以上保修。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

采购及安装过程中的具体注意事项及要求: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

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附件2

1、资格证明文件

 

 

南通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港翡翠城分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公司针对以上所提交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无条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须出示此证明)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招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3、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采购项目)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      _年月日

 

 

 

 

 

 

 

5、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表格根据项目需求样式即可

 

日期: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附件3:

 

中港翡翠城20号楼1单元西梯更换曳引钢带项目合同

 

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以上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和友好协商的原则,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此合同。

甲、乙双方均同意和接受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内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1. 设备/设备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合同总额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数量

单 位

单 价

合计金额













合同总额: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上述报价含设备供货价格、安装工程费及税金。

2.合同价格条件

2.1本合同价格为供货到现场工地,并安装调试合格的价格。

2.2本合同的价格已包括设备价格、附件和随机备件价格等完成安装所需的全部材料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资料费、安装费、调试费、配合费、保险、利润、税金、印花税、招标代理费、对采购人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

3.1产品制造和安装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

3.2产品规格和要求等须与投标报价文件保持一致。

4.交货方式、日期和地点

4.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负责卸货。

4.2  交货日期: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根据业主要求。

4.3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包装及装运标志

5.1乙方应将设备严密包装,并应根据其不同的形状和特殊特征采取措施保护其免于受潮和雨淋,应适应于多次装卸和长途运输,确保设备无任何损害地安全到达工地现场。

6.运输、运费及保险

6.1由发货地到交货地的运输费用,以及到达交货地点的卸车费均由乙方承担。

6.2乙方负责承担由发货地到交货地点卸车的运费和综合保险费。

6.3付款方式: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维修资金拨付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注明:最终数量按实际结算)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7.验收

7.1设备抵达目的地,甲、乙双方应对产品的数量、规格以及质量等及时检验。如需乙方提交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验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7.2任何被检查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不长于10天)无条件替换被拒绝的不合格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3最终验收日期为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的实际竣工日期。

7.4工程安装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保证确保甲方使用需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设备是优质、全新未经使用过的,无损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8.2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之日计起,乙方免费提供5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保修服务。

8.3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其产品由于设计、制造工艺、设备的缺陷或安装工艺,而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故障负责。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对由于直接责任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8.4乙方如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保修并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单方将包括但不限于质保金在内的一切未结款项作为确定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按双方约定方式付款,逾期支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  1 ‰  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货款的 5% 。

9.2乙方保证按买方要求的日期、地点交货。除受公认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逾期交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合同总额每天 1 ‰  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交货的合同款的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甲方,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9.3 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赔偿。

10.合同的终止与赔偿

10.1如乙方所供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或有任何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由此造成逾期交货按10.2条约定执行。如设备质量问题严重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付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予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2乙方在甲方通知进货日超期10日仍然不能到货的,甲方有权认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费用外,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乙方保证其产品完全符合政府当局的相关安全法规、规范要求。乙方应承担因其产品质量问题或制造缺陷(该种质量问题或制造缺陷应系相关部门证实或认定)引起的赔偿费用。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依法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合同附件:无

13.其他

13.1乙方对其提供发票之合法有效性负责。

13.2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

13.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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