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房发(2013)110号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文明办丧实施惠民殡葬工作意见的通知》(通办[2010]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加强小区管理,推进文明办丧,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文明办丧实施惠民殡葬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为推进文明办丧、实施惠民殡葬的第一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加强小区管理,推进文明办丧,特别是拆迁安置小区此类问题的管理,充分发挥掌握信息及时的优势,积极上门到户做好丧户一对一的思想工作。力争通过细致、到位的宣传引导,使推进文明办丧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深得民意。
二、加强宣传,及时劝阻。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将文明办丧的要求列入业主公约。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配合街办、社区(村)居委会加强文明办丧的宣传,对不听劝阻,占用、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噪声扰民等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城管、环保部门做好违反文明办丧规定行为的劝阻、处罚工作。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3年6月5日